中国香港公司在内地进行投资时,国内的商务及工商部门都会要求提供中国香港公司注册登记文件的公证书,否则不予受理。那么中国香港登记证值得是哪些文件?中国香港登记证公证书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所以在大陆设立外资公司时都要遇到的问题,根据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在国内成立办事处**公证
与国内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房产买卖、工程承包、企业承包等;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
对于中国香港公司,登记证指的是以下文件: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表AR1
中国香港登记证公证书办理: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